2023年06月2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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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员会

    年度协商计划实施办法

    2023年4月18日政协第十一届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员会

    第十七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进一步推进政协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切实组织好政协年度协商工作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年度协商计划的确定

    (一)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协商议题可由委和政府交办,可由政协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提出,也可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委员、界别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委员活动小组等提出。

    (二)协商议题提出后,在广泛征求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年度协商计划草案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后,按程序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二、专题调研工作的组织

    (三)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专题调研组,根据协商议题确定组成人员。成员以委员为主,以专家学者为辅,适当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委、政府有关部门同志参加,视需要可以聘任少量特聘专家。

    (四)各专门委员会制定调研方案,确定调研内容、方式方法、调研地点、日程安排,县政协办公室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调研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函调和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座谈会邀请相关部门介绍情况也可邀请相关企业、群众代表、专家学者参加。实地考察要点面结合,兼顾从不同侧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个别交流要选择情况熟、有见解的同志参加,以便集中、深入探讨问题。

    (六)需要赴外地调研的,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年初制定外出调研计划,报县政协办公室汇总,经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原则上一个议题外出调研一次,一次到两至三个城市调研,时间一周左右。临时增加调研议题、调研次数、调研时间,需报请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后进行。

    (七)调研后,各调研组归纳整理调研情况,深入交流调研体会,探讨相关问题,研究确定调研材料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材料。

    三、专题协商会议的召开

    (八)年度协商议题通过召开专题议政常委会议、咨政协商会、协商座谈会、提案办理协商会、对口协商会等形式进行协商议政,提出意见建议。

    (九)会议由承担协商议题的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筹备,邀请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调研组成员代表作会议发言会议一般由政协分管副主席主持主席和政府领导讲话。政协有关领导、调研组成员、政协相关干部参加会议。办公室、政研中心配合各专门委员会做好会议组织保障、材料统筹把关和邀请新闻媒体等工作。

    四、专题会议纪要的编发

    (十)围绕协商议题召开的专题常委会议、专题议政会、协商座谈会,由承担协商议题的专门委员会整理《会议纪要》,办公室印发各部门参考并存档。

    (十一)《会议纪要》的编发工作,原则上于会议召开后一周内完成,按照统一格式编辑整理,内容应简明扼要

    五、专题协商成果的报送

    (十二)召开专题协商会议后,应在15天内形成书面建议,以《政协专报》形式报送委、政府办公室。《政协专报》的内容由承担协商议题的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经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后,秘书长签发,办公室编印报送。

    (十三)协商议题如形成建议案由提案委员会按程序交办。

    六、新闻宣传

    (十四)做好对年度协商计划实施各环节的宣传报道工作。围绕年度协商计划召开的专题协商会议情况要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年度协商计划实施的相关工作及时通过政协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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