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25日 星期日


  • 政协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员会

    建议案办理工作实施办法

    2023年4月18日政协第十一届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员会

    第十七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进一步做好政协建议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协建议案是根据政协章程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经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政协名义向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和委员的重要提案也可提交政协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建议案

    第三条  政协建议案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应选题准确内容翔实立论严谨对策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内容应属于级办理权限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

    第四条  各级各部门要重视政协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将政协建议案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落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  办理政协建议案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协提案委员会对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办理政协建议案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第二章  办理程序

    第七条  报送。政协建议案以政协正式文件分别报送委、政府。

    第八条  受理。报送委的政协建议案由委办公室受理报送政府的政协建议案由政府办公室受理受理单位应当逐件清点、核对、签收、分类登记

    第九条  呈批。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对政协建议案需呈报党政主要领导签批办理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建议案建议提交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条  交办。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政协建议案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政协建议案后应当及时核对承办职责是否对应需要调整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得延误或自行转办

    第十一条  办理。、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明确分管级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专题办理方案经党委、政府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分工组织办理落实涉及多部门办理的要明确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并进行责任任务细化分解,确保责任到到人对政协建议案所提建议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并有条件解决的应及时认真研究尽快办结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可分阶段逐步办理落实

    第十二条  协商政协建议案的办理应注重加强提办双方的沟通协商。办理过程中,县、县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应主动加强与政协及有关方面的沟通、征求意见邀请政协有关方面进行面对面专题协商;县政协应主动了解办理情况关注办理重点难点问题监督办理成效

    第十三条  时限。承办单位收到政协建议案后一般应在3个月内办复并将办理结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回复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协提案委员会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负责回复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案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十四条  答复。根据办理权属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分别梳理汇总政协建议案办理结果制定年度办理情况复函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后以文件形式函告政协适时由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在政协常委会议上通报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政协全体会议上通报办理结果。

    第十五条  督查。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政协建议案的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督促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可组织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对政协建议案办理及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考察、协商督办推动办理和落实并将督办结果书面反馈给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第三章  检查与总结

    第十六条  检查。政协建议案办理答复后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办理方案开展自查确保落实到位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事项要制定持续跟踪落实措施不得以复代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对办理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抽查

    第十七条  总结。政协建议案的办理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办理结果

     

    第四章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县政协主席会议通过后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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