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待遇的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高速前进,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和各项社会保障得到极大改善。现行社保制度下的社会养老体系中,个人自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是对有固定岗位工作的职工社保外的一种社保政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无固定工作、固定收入人群的养老民生问题。但随着时间推移加上国情民情不同阶段所带来的社会变化影响,两种社保之间的养老待遇差距十分明显,同是交社保,收入相差巨大,群众呼声强烈,主要是以下情况所致:
一、在社会飞速发展、但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加上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今后灵活就业人员只会越来越多,同时这个群体已经或将要面临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凸显。据有关统计,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有近2亿多人,而参加了社保的人员仅30%左右。主要原因是这类人员工作跨地区就业比较多且岗位变动频繁,大部分人从事最基层、最普通的工作,或是自谋职业,所以低收入的人占多数且不稳定,可以说是只能养家糊口。这种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如果要交社保的话,无疑在日常生活中又增加了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只能选择最低档次,多年后即便领到的养老金也很少,只能保证日常生活开支,与他们交社保的预期目的相差比较大。交的话平时生活压力大,不交老了以后不能做事的时候有没有基本养老保障,两难。加上灵活就业养老金领取地规定要在户籍地或缴费满10年以上的就业地才能办理,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打工多年后最终还是要回到老家,也导致现在很多人务工时自己交社保的意愿下降,宁愿选择 年轻时存钱养老。
二、现行养老保险发放的计算方式中影响养老金多少的因素主要是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余额、退休时的计发基数等方面。灵活就业人员无论哪个方面都与有固定岗位的人相差甚大,不但就业时就工资低很多,享受不到有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就是交社保也是全额自费,缴费金额比较高,同时还没有单位的补贴交费部分,更没有视同缴费一说,这样一比,直接影响缴费基数和年限,同时,灵活就业社保划转个人账户的比例也低,这样退休时能领到的社保养老金必然也就比固定岗位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少得多,极度容易引起群众的不平衡心里产生不满情绪。
以上这些情况与国家努力改善民生、提高全民保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不相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整体保障水平,同时还会有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存在。
因此建议:
一、能否通过提高个人账户划转比例,例如把灵活就业社保的40%提高到职工社保的60%,来增加他们的社保保费的同时能相应地增加个人账户余额,这样同等缴费档次下退休时能领到的社保金就会增加,进而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
二、放宽灵活就业社保转企业职工社保的条件限制,全面享受社保待遇。例如灵活就业社保就不能缴纳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享受不到所有的社保待遇。要让有能力做到符合条件的个人都能转成职工社保,在工作时享受完善的社会福利待遇,到退休时享受更好的退休待遇,能多领一些养老金,改善退休生活质量。